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局结合实际,起草《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15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情况,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