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
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1500元/生·年,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10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相山区分为3档(1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实施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及民办在籍在校脱贫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公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850元/生·学期,公办市级示范普通高中700元/生·学期,民办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
3.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资助):该项资助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向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申请该项资助。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外大学资助1000元,考入省内大学资助500元。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办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入学前相山区户籍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贴息政策。
(2)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