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相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渠沟镇种植基地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9-16 15:52作者: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来源: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扶贫开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中共相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渠沟镇种植基地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的批复

 

渠沟镇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实施种植基地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的请示》(渠政〔202288号)收悉。经中共相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为使项目顺利实施,收到预期效益,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号)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45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1101号)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严肃性,杜绝项目管理的随意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资金使用安全。同时,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档案,确保项目申报、公示及实施过程有据可查,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群众监督。

二、保证实施质量。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所列内容和本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规模、实施标准。

三、加快实施进度。项目批复后,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对项目的实施和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加快实施进度,严防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造成资金积压。

、注重利益联结。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安排资产运营主体采取订单联结、股份联结、劳务联结、服务联结等方式,带动困难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或吸纳一定比例困难群众务工就业,让困难群众享受资产收益分红、就近就业、技术指导、产品回购等多种收益。

此复

 

 

                    中共相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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