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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12 17:14作者:相山房屋征安办来源:相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信息公开主体
相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和各镇街、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安徽省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三、信息公开方式
相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按照分级公开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对应公开信息进行公开。
四、信息公开内容及时限
 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补偿补助标准、操作流程、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具体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情况、调查登记结果、房地产评估基准价格、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并根据被征收人的申请向申请人公开具体分户补偿信息。
上述相关信息一般应在工作完成或者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对信息公开时限有具体规定的,执行具体规定。

五、责任单位:相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六、责任科室:综合股 ;电话:0561-319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