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0 15:26作者:相山人社局来源: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支行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7号)文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1.温世玉,女,身份证号340621********6645,2020年6月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10月开始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社险费24个月(2020.10--2022.9),本人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8400元(350元*24个月)。

2.王浩萌,男,身份证号340603********0211,2020年7月毕业于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11月开始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社险费24个月(2020.11--2022.10),本人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8400元(350元*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