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程序(沿用)

发布时间:2025-03-27 10:47作者: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来源: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扶贫开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政策依据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二、申报流程

1.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2.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3.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1200元/头。

4.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渠沟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渠沟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至淮北市相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淮北市相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5.申请材料:

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

2)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

3)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6.咨询电话:0561-3221055

7.受理单位:淮北市相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8.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9.联系方式:0561-3221055

三、举报电话、地址

1.举报电话:05613238180(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举报地址:淮北市凤城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