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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疑问解答

发布时间:2023-04-27 09:22作者: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来源: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办理取水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1、取水许可申请书(原件三份);2、与第三者有厉害关系的承诺书或说明性文件(原件三份);3、取水单位(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三份、复印件三份);4、提交备案材料(属于备案项目的)或发改委备案批复(原件三份、复印件三份);5、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及审查意见(原件三份)。部分资料可在政务服务网查看示例文件。

2、如何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答:准备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原件两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原件两份)在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请后,将纸质材料交于政务服务大厅水利局窗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