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区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相山区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山区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公共财政收支情况
2021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区财税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不断提升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228552万元(不含省级收入588万元,含出口退税4962万元),较上年增长20.1 %,其中上划中央收入89125万元,上划市级收入46764万元;区级财政收入87701万元,比上年增收13742万元,完成年度87000万元预算的100 .8%,同比增长18.6%。其中,
1、增值税32692万元;
2、企业所得税5698万元;
3、个人所得税1463万元;
4、资源税163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4541万元;
6、房产税5821万元;
7、印花税2238万元;
8、城镇土地使用税9656万元;
9、土地增值税21229万元;
10、环境保护税30万元;
11、其他税收收入110万元;
12、非税收入4060万元。
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合计收入53921万元,占区级收入的比例为61.5%,主要原因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收入增加约20000万元;去年集中办理房地产领域难办证遗留问题,增加土地增值税约10000万元。
(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35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14585万元,增长8.2%。剔除上级转移支付50892万元和上年结转支出1364万元,区本级支出为141283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141460万元的99.9 %,其中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86.0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类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0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6143万元;
3、教育支出33315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5426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0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7480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7758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40700万元;
10、农林水支出7206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156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613万元;
14、金融支出50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1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16955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8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32万元;
19、其他支出219万元(区人武部项目经费);
20、债务付息支出3354万元,系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1万元,系省转贷地方一般债券发行费用支出。
(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平衡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70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4498万元(含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79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7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972万元、调入资金34888万元、上年结余1364万元,收入总量231423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539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229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1万元、结转下年9897万元,支出总量231423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69万元、调入资金4500万元、上年结余244万元,加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万元,收入总量6572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95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24万元、其他支出56791万元(其中包括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61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98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906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7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0万元、结转下年3099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五)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0万元,为省补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资金(由于凤凰实业公司无盈余,无法上缴利润,所以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450万元。结转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指标年末(12月29日)下达,当年没有形成支出。
(六)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87110万元,均为上级财政转贷的债券债务,用于支持双创产业园、黄里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提升、采煤沉陷区治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产业发展配套设施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一般债券债务82410万元,专项债券债务104700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市债务办核定的194425万元债务限额范围内。全年偿还债券利息5336万元,一般债券债务付息3354万元,专项债券债务付息1982万元,实现了应偿尽偿。2021我区政府债务率85.6 %,债务规模及逾期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七)2020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财政预算内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
问题:2020年区财政预算反映上级定额补助及均衡性转移支付为18600万元,实际上级补助收入为59747万元(其中:定额补助488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4304万元、其他一次性补助21370万元、市级追加专项19186万元),年初预算明显少列;2020年政府基金收入预算9355.12万元,减中央直达抗疫国债4535.12万元,收入预算4820万元。实际政府性基金收入1023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11万元),年初预算明显少列。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的规定,区财政及相关部门今后应依法编制政府预算,做到内容真实完整。
整改情况:根据《相山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预算法》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收支实际,在对2021年财政预算进行编制时做到宏观把握,微观调控,细化详化,避免少列情况的再发生,同时对于2021年的预算调增,做到细化到各预算单位,保证每一笔资金做到流向清晰。
(2)资金拨付不及时。
问题①:根据《淮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发放9、10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发改价调[2019]510号),应拨付相山区民生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9、10月份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1.59万元,2019年未及时拨付,于2020年1月21日拨入相山区民生工程管理中心。
整改情况:相山区民生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9、10月份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1.59万元已于2020年1月21日拨入相山区民生工程管理中心。为更好使用财政资金,我局已转发上级资金文件并通知各预算单位,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资金申请支付。
问题②:应拨付开发区管委会园区企业(安徽果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柔性软体智能机器人重大新兴产业)2019年市级“三重一创”政策支持事项资金69.93万元,2019年未及时拨付,于2020年3月27日拨入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情况:2019年市级“三重一创”政策支持事项资金69.93万元,于2020年3月27日拨入开发区管委会。为更好使用财政资金,我局已转发上级资金文件并通知各预算单位,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资金申请支付。
问题③:2019年度开发区成功申报省级特色“食品小镇”,省级下达特色小镇专项资金2000万元,2019年未及时拨付,于2020年4月28日拨入开发区管委会500万元,6月30日拨500万元。
整改情况:针对2019年实施特色食品小镇项目未完成问题,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加强了项目调度。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该项目于2021年9月底前建设完成。2021年9月底,拨付开发区1000万元,资金已落实到位。
2、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国库资金。
问题:区财政2020年专户应缴未缴国库资金726.6万元。具体是:公墓所缴款183.07万元,城管大队罚金279.22万元,环保罚金6.47万元,消防行政处罚6.00万元,安监局罚款69.29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2.48万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16.96万元,其他罚款34.94万元,水土保持费48.17万元。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于2021年6月29日上缴国库2020年非税收入348.51万元,余下的2020年非税收入已于8月底前上缴国库。
(2)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贫困户项目程序不规范。
问题:经审核发现,区财政惠农专户2020年8月3#、5#凭证拨款至区农水局“相山区2020年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贫困户项目”奖补资金共50.70万元,存在申请表及验收表填写不完整情况。其中,申请表:无区农水局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15份,无身份证号码9份,无申请时间31份,开户人及粮补卡号12份,无家庭人口4个,无联系电话2个,无申请补助金额16份。验收表:无身份证号码52份,无申请补助金额52份,无申请日期3份,无联系方式2份,无建议补助金额14份。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对标整改。及时成立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贫困户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认真核实,发现此类问题主要是工作人员不细致造成的,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申请表及验收表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各村完善申请表内容,各验收单位进一步完善验收材料,对不完整内容进行补充。二是细化工作流程。在发放2021年特色产业扶贫奖补中加强对各村申请表的核实以及验收表的审定,杜绝类似现象发生,按照时间和程序要求,进行村、镇、农业部门三级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对项目申报、验收、兑付资金等各环节涉及的资料及相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以备检查、审计查阅。对验收合格的每个项目,要整理好档案进行归档,每个档案要有项目申报表、项目验收表、公告公示等材料。
(3)工程未履行邀标或询价程序。
问题:经审核发现,渠沟镇2019年美丽乡村工程未进行邀标或询价,付款金额28.22万元,合同金额31.62万元。如:2020年10月4#凭证2019年渠沟镇美丽乡村刘楼美化工程,付款金额14.03万元,合同金额15.95万元,未进行邀标或询价;2020年11月5#凭证2019年渠沟镇美丽乡村孟庄美化工程,付款金额14.20万元,合同金额15.67万元,未进行邀标或询价。
整改情况:2019年度实施的刘楼村、孟庄村美丽乡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刘楼村村部、道路、绿化、美化、坑塘治理及路灯围栏工程项目。为了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坑塘治理项目任务,对赵洼、何庄、李楼、祁沟坑塘项目经过综合的分析及测算,按照以往坑塘治理的做法,直接采用租赁挖掘机进行实施,投入资金约20万元即可完成治理工作,又能达到设计效果。最终结算金额依据市场价及镇、村验收计量产生的工时费进行支付租赁费用。
二、2021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财政运行稳中有进,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有力克服经济下行因素对财政运行的影响,不断做大财税“蛋糕”,财政运行保持稳中有进,全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701万元,同比增长18.6%,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政保障。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实施深度税源管理,重点强化外迁税源跟踪服务,加强零星分散税源的征收管理,做到颗粒归仓。以镇街分税制为抓手,继续推进协税护税工作,组织镇街、区直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完成税源入库。加强财税协同,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缴、“难办证”税收清缴、重点企业纳税业务外调等涉税业务,完成耕地占用税、垃圾处理费、残疾人保证金等改革事项。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7%。严格落实“三保”支出要求,足额保障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民生工程等重点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刀刃”上。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出台《相山区争取上级资金考核办法》,将向上争取各类资金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23774万元,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累计入库专项债项目11个,争取债券资金56100万元,有力的支持了我区重大项目建设。
(二)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紧扣高质量发展和财源建设良性互动,坚持“放水养鱼、让利于民”,更好地为企业家、为实体经济服务。一是有效降低企业负担。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负变化,辅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9500万元。深入落实国家缓税措施,为33家企业办理增量留抵退税24381万元,为128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五税两费1105万元。二是扩大财政有效投入。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业技术改造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支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先后投入21618万元用于开发区兑现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投入7127万元支持研发投入、技术改造等科技创新工作,投入2302万元用于人才招引、就业保障工作。三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与省担保集团紧密合作,推动“园区贷”在我区成功落地,累计为22家重点企业成功授信12900万元,放款8300万元。“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35107万元,同比增长255%;税融通业务余额70471万元,同比增长54%。组织“四送一服”银企对接座谈会5场,帮助12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5000万元。深入开展企业上市挂牌指导工作,完成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10家,储备股份制改制后备企业2家。举办“相山区百家企业及机关单位金融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会”,引导企业加快融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破解融资难题。
(三)公共属性更为彰显,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始终牢记让人民生活幸福这个“国之大者”,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民生领域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一是落实民生工程。把民生工程摆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始终聚焦“七有”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投入58000万元实施29项民生工程,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投入7200万元实施25个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惠及居民10977户;拨付2700万元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2公里;支出93.4万元完成40个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新增托育机构6家、托位数520个;完成3个学前教育促进项目、10个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二是支持衔接乡村振兴。安排8197万元,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实施渠沟镇河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区级财政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70万元,支出进度达90.1%,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办好群众实事。牵头开展城市居民社区“一事一议”试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公共区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劝耕贷”春风行动和“党建引领·码上办”活动,为2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取低息贷款资金1510万元。投入290万元实施13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通过“一卡通”精准打卡发放19项惠农补贴资金2615万元,涉及14209户。
(四)财政改革持续深化,管理效能切实提升
财政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通过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不断提升财政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开展银行机构评价。印发《相山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办法》,每半年对辖区内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引导辖区银行围绕全区重点产业及重大项目担责赋能。二是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制定《相山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科学谋划推进改革重点任务,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始终将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落实党组织前置研讨重大经营管理清单。印发《关于深化区属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活力。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成立新一届董事会,派驻监事会,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规范国资管理。严格执行《相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先后出台落实《关于加强相山区区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山区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相山区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等多项规章制度,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计账面数156598.3万元,较上年增长101.09%;负债总额15605.11万元,较上年增长-40%;净资产140993.18万元,较上年增长171.84%。
(五)预算管理全面规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2021年,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99家预算单位全覆盖、1022个预算项目支出全覆盖,涉及资金6730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一是落实预算管理改革。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已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范围已扩大到区本级所有预算部门重点项目,全方位改革初步成型、全过程链条基本贯通。二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事前评审、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相结合,预算单位自评与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相配合。绩效目标与年度预算实现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各环节绩效结果应用,加强绩效考核问责,探索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绩效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三是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以创新举措全力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在全市率先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工作。顺利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压力测试,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构建区级项目库,依托预算一体化平台完成2022年预算编制。
(六)债务监管切实提高,管理能力不断加强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既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又坚守财政可持续发展底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一是严格债务管理。积极开展关于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组卷、申报、发行及债券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努力提高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使用绩效。二是强化督查通报。定期对专项债项目实施进度和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核查、督导,建立专项债制度化、经常化督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消化解决,确保提升专项债券使用效率。建立完善债券支出进度通报机制,针对个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缓慢问题,加大项目督查督办力度,督促申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提高专项债券使用效益。三是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按照安徽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组织安徽淮北相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北市相城医院、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完成新增债券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的绩效考评工作。
(七)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增强系统观念,坚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一是控制财政运行风险。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按规定及时收回长期沉淀闲置的资金6494万元,统筹调整用于保基本民生等其他亟需资金支持领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人大监督要求,依法向人大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性政府债务等财政事项,及时落实人大各项审议意见。二是处置金融风险。联合相关单位先后开展4次非法集资风险点集中排查和6次群众举报线索排查,累计排查经营主体274家,责令违规经营企业清退吸收公众资金26笔,涉及资金21.5万元,有效遏制了辖区非法集资活动势头。不断加强对辖区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公司、典当行的行业监管,严密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违法金融行为。
总体来看,2021年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取得较好成绩,但在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个别单位错填漏报数据导致决算报表有关数据和资产年报数据不一致;部分项目支出进度缓慢,资金利用效率还不够高;预算部门的绩效意识总体还不够强,预算绩效结果应用需要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还不到位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质增效,全面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做好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分析,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做好收入调度和形势预判,重点关注重点税源变化,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做好非刚性、非重点项目和一般性支出管控,兜住“三保”底线,保证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正常运转。深入学习《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做好2023年在全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准备,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增强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保障能力。
(二)强化担当,深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落实落细党中央稳经济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实际困难,通过“退、缓、补、购、奖”等多种方式,助推企业纾困减压,持续释放政策叠加效应。在做大做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上持续发力,实施企业上市挂牌专项行动计划,不断完善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强化政银企协作机制,搭建重点项目政银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及科创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统筹发力,多措并举做好民生保障。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投入,持续规范管理、强化督察,真正把每项民生工程都办成群众有口皆碑的民心工程、满意工程。加强对惠农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力度,落实好各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有效助推乡村振兴。全面落实教育、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四)深化改革,着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巩固国资国企改革成果,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处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上线运行,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便利化的水平。
(五)严守底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风险意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依法依规落实预算资金偿还、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偿还、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等化债措施,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完善隐性债务按月统计监测制度,做好全区隐性债务统计分析以及融资平台到期存量债务拟实行展期、借新还旧数据核对,如实反映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落实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决议要求,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财政收支任务,为相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1、2021年度相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名词解释
附件1 2021年度相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一、税收收入 |
8364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602 |
增值税 |
32692 |
二、外交支出 |
|
企业所得税 |
5698 |
三、国防支出 |
|
个人所得税 |
1463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6143 |
资源税 |
163 |
五、教育支出 |
333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41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5426 |
房产税 |
5821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807 |
印花税 |
223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20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9656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7480 |
土地增值税 |
21229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7758 |
车船税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0700 |
|
耕地占用税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7206 |
|
契税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1156 |
|
环境保护税 |
30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83 |
其他税收收入 |
110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9613 |
二、非税收入 |
4060 |
十六、金融支出 |
50 |
专项收入 |
1732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284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681 |
罚没收入 |
1622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6955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238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411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532 |
其他收入 |
11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219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3354 |
||
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
3354 |
||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21 |
||
本年收入合计 |
87701 |
本年支出合计 |
193539 |
附件2
名词解释
1.年终结余:指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差额。包括结转下年(支出预算未执行完毕或因故未执行,需根据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支出)和净结余(根据新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此该项金额为零)。
2.调入资金:从不同性质资金调入可统筹安排使用的收入。
3.执行中变更数:是指在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之外形成的预算变动数,包括上年结转,中央、省、市追加,按规定动支预备费等形成的预算科目调剂,以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4.财政总收入:按照财政收入统计口径,财政总收入是指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包括缴入地方各级金库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缴入中央、省、市金库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即上划中央、省、市收入。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通过超收收入、支出预算结余、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7.返还性收入:在调整财政体制时,对原属地方的收入上划中央后,为保证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中央给予地方的返还。
8.上解中央支出: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中央的各项支出。
9.一般债务收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主体,为支持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发行一般债券形成的债务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10.专项债务收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主体,为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发行专项债券形成的债务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1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5.转移支付:指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16.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17.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照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补助,主要根据参保人数、学生人数等分配,并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保障范围。
18.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和密切相关的支出,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13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