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淮教督〔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政府保障力度,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质量,加快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而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优布局、补短板、强师资、保底线”为总体思路,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重点,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等更加均衡,全面实现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4年如期完成申报工作,力争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验收。
(二)具体目标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资源配置。重点评估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 4.2人以上、5.3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2.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规局、区教育局)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规局、区教育局)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是政府保障程度。重点评估区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
1.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责任单位:区自规局、区教育局)
2.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责任单位:区自规局、区住建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8.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0.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11.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辖区内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4.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镇(街)、开发区)
以上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三是教育质量。重点评估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
1.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教育局)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8.无过重课业负担;(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四是社会认可度。重点评估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 85%以上。
五是“一票否决”项。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 (2024年2月-2024年4月)。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在调查摸清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状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及任务。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员大会,部署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营造创建舆论氛围。
(二)实施创建阶段 (2024年5月-2024年7月)。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政府会议精神,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创建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人。适时召开推进会,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三)申报迎评阶段 (2024年8月-2024年9月)。全面梳理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申报表。迎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初级审核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督导评估,根据市级初审和省级评估反馈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做好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实地检查准备工作,确保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区教育局设立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工作。镇(街)、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要明确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实行党政主导、教育主抓、部门主责、镇(街)开发区主体、学校主创的联动制度,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一盘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镇(街)、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要为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履职尽责。区政府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直相关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督查考核办要加强督查,促进创建工作任务高效落实,确保相山区创建全国优质均衡发展区任务如期完成。督查结果将作为对各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推进不力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可度,争取全社会对义务教育的支持,营造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相山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组
2.相山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分工一览表
附件1
相山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 利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谢 军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党校校长
刘 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运岭 区政府副区长
张 明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 周 浩 区政府办主任
吴 杰 区委编办主任
孟跟东 区发改委主任
孙 刚 区教育局局长
李 亚 区财政局局长
王 钰 区人社局局长
李有权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胡恒强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马心合 区住建局局长
柳 泰 区卫健委主任
刘 杰 区应急局局长
王毅松 区残联理事长
谢 雷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罗金鑫 区统计局副局长
许 伟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传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晓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运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以上人员如有职位变动,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相山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分工一览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有关说明 |
达标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A1资源配置 |
B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C1.小学达到4.2人以上; |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小学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初中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 |
资源配置(B1-B7)每所学校至少6项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
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C2.初中达到5.3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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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
C3.小学达到1人以上; |
“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是指县级及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称号的教师。 |
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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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初中达到1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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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
C5.小学达到0.9人以上; |
“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指体育、音乐、美术、艺术的学科教师数之和。 |
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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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初中达到0.9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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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资源配置 |
B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C7.小学达到4.5平方米以上; |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是指学校中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面积之和(不含体育馆面积)。 |
资源配置(B1-B7)每所学校至少6项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
区住建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C8.初中达到5.8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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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C9.小学达到7.5平方米以上; |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指学校中的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之和,运动场地面积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
区住建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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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初中达到10.2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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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
C11.小学达到2000元以上; |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是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教学仪器值和教学设备值。 |
区财政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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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初中达到250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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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
C13.小学达到2.3间以上; |
“网络多媒体教室”指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等多媒体教学内容向全体学生展示功能的教室。如,班班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教学录播系统、电子备课室、移动学习终端教室等。 |
区财政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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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初中达到2.4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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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政府保障程度 |
B8.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
C15.县级政府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划; |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指城镇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乡村要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同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
政府保障程度(B8-B22)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区自规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C16.规划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得到认真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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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C17.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是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按《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执行。“县域内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是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备初中按1:13.5、小学按1:19、特殊学校按1:4的标准;对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班师比核定编制数,确保每个班不少于1名、每个教学点不少于2名编制;“县域内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是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现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一安排。“县域内城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是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功能教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器材等,按《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配备。 |
区自规局 区住建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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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县域内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
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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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县域内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 |
区财政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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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县域内城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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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政府保 障程度 |
B10.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
C21.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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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程度(B8-B22)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
2024.09 |
C22.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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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 |
C23.小学、初中规模不超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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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区住建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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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义务教育学校班额 |
C24.小学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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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区住建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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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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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村小和教学点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C2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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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程度(B8-B22)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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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C2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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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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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 |
C28.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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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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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教师培训课时 |
C2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龄满5年的,自评估年份倒推,5年累积培训课时不少于360学时:工龄未满五年的,年培训课时不少于7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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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
2024.09 |
A2.政府保障程度 |
B17.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配置 |
C3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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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程度(B8-B22)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B18.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 |
C31.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
“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是指“在同一学校任教6年以上的教师,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申请交流轮岗的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是指县级及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称号的教师。 |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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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持有证上岗率 |
C3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义务教育在岗专任教师数/在岗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100% |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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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估年份倒推,5年累积培训课时不少于360学时;工龄未满五年的,年培训课时不少于7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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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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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政府保障程度 |
B20.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 |
C3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
城区包括主城区、城乡结合区,镇区包括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 |
政府保障程度(B8-B22)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区教育局 |
2024.09 |
B21.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
C34.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
“向农村初中倾斜”是指向农村初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略高于城区和镇区。 |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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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教育 |
C3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是指成立留守儿童关爱领导机构,区教育、发改、公安、财政、人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职责明确;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校随迁子女数/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100%。 |
区民政局 镇(街)、开发区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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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教育质量 |
B23.初中三年巩固率 |
C36.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及以上。 |
初中三年巩固率=(毕业生数—毕业年级三年转入学生数+毕业年级三年转出学生数)/(毕业年级三年前初一时在校生数—毕业年级三年死亡学生数)*100% |
教育质量(B23-B31)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区教育局 |
2024.09 |
B2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
C37.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
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全区在读残疾儿童少年总数/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100%; 全区在读残疾儿童少年总数含随班就读、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习、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以及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 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有区残联提供数据。残疾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 |
区残联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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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5.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
C38.所有学校制定章程; |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一校一章程”。农村小学可以中心校为单位制定、城镇集团化办学可整体制定章程; |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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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9.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
“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需符合《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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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教育质量 |
B26.教师培训经费安排 |
C40.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
“教师培训经费”是指教师参加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开支;考核年度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费预算安排数和实际支出数均要达到5%。 |
教育质量(B23-B31)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区财政局 区教育局 |
2024.09 |
B27.教育信息化运用 |
C41.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
“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是指各学科教师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熟练使用电子白板教学、利用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开展教学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习诊断和教学评价。 |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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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2.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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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8.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 |
C43.所有学校德育工作达到良好以上; |
“学校德育工作达到良好以上”是指严格落实德育课程、课时,扎实开展仪式教育、纪念日、校园节(会)、社团、团队等德育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劳动实践、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校外实践活动。 |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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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4.所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是指学校树立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校史陈列馆、图书馆、宣传橱窗、文化石等应彰显教育性、艺术性、特色化;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有序;校园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性校园文化艺术、科技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运动会。 |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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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教育质量 |
B29.课程开设和教学及实践活动 |
C45.课程开齐开足; |
“课程开齐开足”是指按照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和标准执行。“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是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列入课表,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
教育质量(B23-B31)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区教育局 |
2024.09 |
C46.教学秩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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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7.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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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无过重课业负担 |
C48.无过重课业负担 |
“无过重课业负担”要求小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在校时间不超过7小时;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课间和必要的课后自由活动时间,整体规划并控制各学科课后作业量。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 |
区教育局 |
2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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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教育质量 |
B31.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
C61.四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数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体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语文__级、校际差异率__;艺术__级、校际差异率__;科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德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C62.八年级学业水平及校际差异率: 数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体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 语文__级、校际差异率__;艺术__级、校际差异率__; 科学__级、校际差异率__;德育__级、校际差异率__。(每年监测两个学科) |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主要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在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等学科中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监测。教育部参照我国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借鉴国际通行方法,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Ⅰ(待提高)、水平Ⅱ(中等)、水平Ⅲ(良好)和水平Ⅳ(优秀)四个水平段。“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指样本区监测结果报告反映的抽测科目上学生的学业成绩平均分达到国家划定的水平Ⅲ临界分数以上。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样本区),监测采用了“校间差异占总体比例,即校间差异比”来反映县域内学校之间教育质量的均衡。校间差异较小的临界值为0.1,校间差异较大的临界值为0.2。“校际差异率低于0.15”指样本区监测结果报告反映的学生有关学科成绩校间差异数值低于0.15。 |
教育质量(B23-B31)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
区教育局 |
202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