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督[2024]1号)、淮教督[2024]2号文件精神要求,区教育督导办织责任督学于3月1日至3月15日对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结合区情制定《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相教督[2024]2号)、设计《相山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督导检查表》,成立3个专项督导组开展全覆盖督导。
督导前一周,通知各校(园)对照督导方案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责任督学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认真分析研讨督导指标,采取先集中后分散分组的形式进行督导。责任督学采取听介绍、看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各校(园)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建议,并要求立即整改。
二、基本情况
全区幼儿园食堂均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都在有效期范围内,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持证上岗率100%;基本备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通风和排气良好;大多数幼儿园能定期对从业人员培训,并做好记录;幼儿园基本都能做到购买食材索证索票票据,而且师幼分开;幼儿园都能做到清洗池、荤素生熟菜板、刀具分开使用,但部分幼儿园存在厨房空间狭小,不能严格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方向流程操作;都使用消毒柜消毒,大多数食堂管理信息在厨房入口处公示。
中小学共有9所学校开办食堂。各家基本能做到规范管理,细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校充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按照餐饮操作规范做好相关工作;重视食堂硬件投入和环境建设,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备,责任意识强,职责明确,过程性资料完善,食堂窗明桌净、安全管理规范,注重管理细节,合理地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全区中小学有提供直饮水和课间奶服务、9所学校给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大部分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服务配套设施较为完备,环境卫生整洁;学校直饮机每年定期更换滤芯,并提供水质检验报告,学校课间奶由曦强乳业公司统一提供。午餐由鲜尔美和徽香昱原两家公司提供服务,其中曲阳,王店、平楼,张楼等学校午餐服务管理较好。直饮水安全管理较好的有:二实小、长山路小学、曲阳小学、王店小学等学校。各校都能够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其中工作较好的有:二实小、古城路小学、淮纺路小学、朝阳小学、长山路小学等学校。
三、经验做法
家校联动,充分发挥家长监督管理作用。各校(园)建立和完善家校联动和家长监督机制,主动邀请家长代表深入食堂充分了解和监督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公示每周食谱及营养搭配原理,做到“互联网+明厨亮灶”基本要求。
加强校际联系,共同提高食品安全服务意识。通过校际的交流合作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着重围绕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设施设备运转、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加工制作及就餐场所卫生状况等情况开展培训,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督导过程中,责任督学为实现管理资源共享,有针对性的组织实验中学、钟楼中学、张集中学、纺中分校4所公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互查,明确责任、补齐自身短板,提升校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服务意识。
四、存在问题
通过责任督学实地检查,食堂管理、食品安全问题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一)食品安全责任制方面
港利幼儿园、紫藤苑幼儿园食堂制度不健全;庆相桥幼儿园、博嘉幼儿园、小博士幼儿园、阳光宝贝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无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任命书。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方面
港利幼儿园、紫藤苑幼儿园未悬挂各项食品经营资质。食谱均未公示,食品安全总监及负责人是承包商,未实施园长负责制。
(三)环境卫生方面
1.钟楼幼儿园、尔雅幼儿园、金摇篮幼儿园和现代花园小学食堂环境卫生工作不到位;
2.港利幼儿园、紫藤苑幼儿园食堂整理体环境乱、分类,整理不明确,副食品存放未按要求存放,货柜没做到离墙10cm,货柜上有杂物,分类未做到明确标识;
3.东湖公馆幼儿园食堂内卫生不达标,操作间吊顶部分脱落,存在安全隐患,食堂进口缺少风幕机,灭蝇灯数量不足,部分使用工具标识不清;
4.相山区第一幼儿园 910园食堂杂物较多,物品摆放无序,食堂布局不合理,室内卫生条件较差;
5.锦绣府邸幼儿园操作间空间较小,排气不畅,地面不够清洁;
6.庆相桥幼儿园操作间环境不合格,房顶墙皮脱落,地面无排水设施,大门及操作间无纱门防尘设施、无挡鼠板;
7.相山家园幼儿园操作间无纱门、房顶墙皮脱落;博嘉幼儿园场所布局不符合要求,门、地面老化、无排水设施、更衣室无紫外线消毒灯;
8.淮一幼儿园操作间无挡鼠板、纱门、无地面无排水系统;
9.张集中学、钟楼中学食堂场地偏小,设备需要添置、更新。
(四)从业人员培训方面
1.山水文园缺少从业人员培训记录;
2.港利幼儿园、紫藤苑幼儿园培训不规范;
3.钟楼幼儿园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培训记录不健全;
4.阳光宝贝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光有培训制度,没有培训图片和培训内容;
5.金色童年幼儿园、锦绣和庄幼儿园、深蓝华庭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未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五)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方面
1.金摇篮幼儿园和尔雅园检查时未看到索证索票;
2.相山区第一幼儿园 910园索票索证不全;
3.大部分幼儿园每天采购的食材是从就近超市购买的,有索证索票,但也有从菜市场购买的蔬菜,没有提供票据;桃园幼儿园仅有购货合同。
(六)食品生产加工规范操作方面
1.玖珑府幼儿园食品留样盒的标签未标注具体克数,需要规范食品留样工作。库存中的干货等原料应使用消毒后的玻璃密封器皿或者塑料密封罐等贮存,勿使用塑料袋包装,已提醒整改;
2.港利幼儿园、紫藤苑幼儿园食品留样不规范,无克数,时间不精确.点心未留样。食材提前一天配送.有过夜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有冷链食品如鸭腿冷冻,预制玉米粒等,但未按要求进行管理;
4.东湖公馆幼儿园食品留样不够规范;
5相山区第一幼儿园 910园食材存储不规范,留样不规范;
6. 三幼总园食堂管理规范更衣间简陋,未设置粗加工间;
8.庆相桥幼儿园场所布局不符合要求,更衣室、配餐间、出餐口等均未设置。储藏室储存贴墙放置,不符合要求。食品留样无电子称、柜内无温度显示;
9.相山家园幼儿园、淮一幼儿园食堂空间布局不符合要求,进餐、出餐只有一个口,无更衣室,切菜板无生熟专用标识,操作间无纱门、房顶墙皮脱落。
10.现代花园小学食堂工作人员未能按要求着装和防护。
11. 锦绣和庄、深蓝华庭幼儿园食堂内卫生干净,但操作间空间小,分配不合理。深蓝华庭幼儿园食品留样不够规范,无克数;锦绣和庄幼儿园货柜存放物品分类不明,货柜未做到离墙10cm。
(七)食堂信息公示情况方面
博嘉幼儿园食堂、桃元幼儿园信息公示不够完善。
另外,大部分城区学校门口有流动食品摊点的存在。
(八)餐具清洗消毒规范方面
钟楼幼儿园食堂环境卫生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整理与清洁。检查中发现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未及时置于保洁柜存放,需规范工作流程。
(九)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方面
港利幼儿园、紫藤苑幼儿园添加剂未专店采购、专人专管、专门存放.存在混放现象
(十)食堂信息公示情况方面
博嘉幼儿园、桃元小学食堂信息公示不够完善。
在这次督查中还发现一些其他的安全隐患
(一)向日葵幼儿园、阳光宝贝幼儿园实际投资人已换人,法人证没有变更。
(二)宝宝乐幼儿园门口无公示牌,无警务牌,无门岗,安保设施存放散乱、布满浮沉;灭火器有过期没有及时处理。该园位于居民楼一楼,场地上方为住户阳台,户外活动场地防空中坠物网有松脱现象,存安全隐患。
(三)慧闻幼儿园缺少相应的烟感器、喷淋等消防设施,疏散指示牌安装较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四)慧闻幼儿园、发现之旅幼儿园监控器保存期限不到90天,慧闻幼儿园第二天已整改到位。
五、整改情况
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以及问题较多较大的校(园),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责任督学对问题整改结果进行持续跟踪。
六、意见建议
(一)加强督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建议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学校(园)食品安全不发生事故。各学校(园)要加强自查,落实安全工作校(园)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制度,及时更新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强化整改,进一步落实督查结果运用。建议区教育局配合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治理力度,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下大力气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实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
(三)合力监督,进一步落实家校沟通机制。建议学校(园)提升“明厨亮灶+互联网”水平,进一步畅通家校沟通机制,积极回应家长诉求,定期定时与家长沟通,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落实陪餐制度,充分发挥家长监督作用,合力守护学校食品安全。
(四)业务提升,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培训。建议学校(园)加强宣传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规范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规范加工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等,努力把学校食堂打造成学校管理最严格、饮食最安全的地方,让学生家长满意、让社会各界放心。
(五)加强对校外供餐企业及供餐流程监管
区教育局要联系市场监管局督促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防范夏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该冷藏的冷藏、该冷冻的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特别是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