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深入消除校园安全 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区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压实学校安全责任
各学校(园)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新形 势,增强安全意识,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 治敏锐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实抓细校园消防、食品、 校舍和体育场馆、实验室、校车等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防欺凌、 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加强应急值守,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校(园)要坚守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防 为首”的安全理念,坚持“隐患”就是“事故”思想,要在“五一”节假期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查找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针对消防(燃气)安全、交通安全、 防范欺凌、反诈防骗、校园周边环境等各项风险隐患,查找薄弱 环节,建立清单台账,落实整改举措,确保在时限范围内逐项彻 底整改到位。短期内无法整改或工作存在困难的,及时向属地政 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监管,严 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假期间校车营运的监管工作,如校车 开展运营,必须报教育等部门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利用校车开展集体活动。
三、强化重点防范,落细安全宣传教育
各学校(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公众号、校园广播、 大屏滚动等方式,落实落细教师包保和“1530”安全提醒机制, 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 能力。着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预防溺水、预防火灾、防范欺 凌以及家居出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强调师生回家、返校时不乘 坐非法接送车辆等;教育学生“五一”节假期不参加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活动。
各学校(园)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假日安全提示, 与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提醒学生家长(监护人) 在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活动安全教育,履行孩子非在校期间安全 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孩子假期安全,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 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职责。要重点关注安全意识淡薄的学生及家长,适当增加安全教育提醒频次。各学校(园)要积极 联合村(居)委会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 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
四、 严格校园安保,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学校(园)要落实好领导带班、假期值班制度,制定详细 的校园安保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的建设,提高学校安全 防范工作水平。要加强门卫和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进 出登记制度,防范校外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和宿舍区。各学校要制 定假期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 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