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办理指南(含申请条件、程序、时限及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07 11:36作者:相山住建局来源: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地震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受理条件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程序

1.受理: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3.办结送达: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期限

1天。

四、所需材料

当地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