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创业政策宣传:相山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补贴对象
在相山区境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以下类型创业人员,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三)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四)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返乡农民工。指在淮北以外地区务工返乡的农村劳动者;
(六)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指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户籍人员【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二、补贴条件
(一)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
(三)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标准为5000元/人。
四、所需材料
(一)共性资料
1.《相山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流水清单【高校毕业生提供3个月以上经营流水清单,其他人员提供6个月以上经营流水清单】;
5.社保卡复印件。
(二)个性资料
6.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9.返乡农民工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镇级出具的《外出务工返乡证明》。
五、申请方式
方式一: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网络浏览器,搜索“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hb.ahzwfw.gov.cn/),然后在站内搜索“创业补贴申领”,选择“相山区创业补贴申领”,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按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即可申请。
方式二:窗口申报。申请人直接向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万达广场南50米)2楼B区社会保障办事大厅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申请。
六、注意事项
1.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和首次创业,均指申请一次创业补贴之前,在省内未创办过小微企业,未注册过工商营业执照。
2.小微企业,是指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纳入小微企业目录的企业。小微企业目录参照“全国个体经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目录)”。
3.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
4.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才可申请补贴。补贴申领期限为1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超过申请期限的,人社部门不再受理。
5.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
6.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不得超出法定劳动年龄范围。
咨询电话:0561-3366521;0561-3193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