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4.7.19)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时间 |
淮北市相山区植物医生化妆品万达店使用医疗用语案 | 淮北市相山区植物医生化妆品万达店 7.23 | 个体工商户 | 92340603MA2RY57W0G | 刘久 | 相市监处罚〔 2024〕102号 | 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广告案 | 2024年4月12日,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头张贴“高山积雪草、速退干敏红”,店堂内张贴“美白祛斑疗、修复紧致疗、促进血液循环帮助排毒”等广告宣传。当事人现场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广告下架。 经查,当事人依据植物医生系列产品的功效,归纳了“高山积雪草、速退干敏红、美白祛斑疗、修复紧致疗、促进血液循环帮助排毒”等广告用语。2024年3月18日,当事人提供委托濉溪县登峰装饰图文制作广告条幅、广告模板,广告费用共500元,广告内容由当事人提供。 “高山积雪草、速退干敏红”广告条幅悬挂门头,用来宣传积雪草舒缓特护修护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包装上标明“积雪草精萃、舒缓呵护、修护、润泽、保湿”等字样,未提及速退干敏红等功效。 “美白祛斑疗、修复紧致疗、”广告板张贴室内商品展示柜台,用来宣传美白淡斑系列产品。该系列包装上标明“美白淡斑、光泽透白、清透补水、润泽保湿水润质地、轻薄肤感”等功效,未提及美白祛斑疗、修复紧致疗功效。 “促进血液循环帮助排毒”广告模板张贴室内商品展示柜台,用来宣传店内植物博士精油系列产品。该系列精油包装上标明“紧致塑颜、保湿抗皱”“舒缓修复、水润保湿”“控油细紧致肌肤”等功效,未提及促进血液循环帮助排毒的功效。 |
罚款500元 | 罚款 | 罚款 | 2024/7/19 | 2099/12/30 |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自觉履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