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1.15-2025.1.20)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淮北市相山区近邻超市新天地店 1.15 | 个体工商户 | 92340603MA2UEBL24G | 袁海军 | 相市监处罚〔2024〕313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当事人主要经营食品销售等。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6日销售给投诉人1瓶“口子小池窖”白酒,150元。 2024年11月20日,现场发现的4瓶“口子小池窖”特酿(酒精度:41%vol,净含量:500ml,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瓶顶标有2022/05/31/210)经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经鉴定,该批酒不是我公司的产品,侵犯了我公司注册“口子”商标专用权(系假冒),注:消费者投诉的小池窖酒与现场查扣的一致”。 “口子”酒商标注册证(第126348号)显示注册人是“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33年2月28日。 当事人共购进5瓶涉案白酒,不能提供涉案白酒进货票据及供货方资质,共销售1瓶涉案白酒,剩余4瓶被本局扣押,违法经营额75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涉案4瓶“口子小池窖”特酿白酒;2、罚款人民币3000元。 |
0.3 | 0.06 | 2025/1/15 | 2099/12/30 | 2025/4/15 | |
淮北市相山区多丰超市 1.20 | 个体工商户 | 92340603MA2WQJAX7F | 颛孙晶晶 | 相市监处罚〔2024〕30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1、没收违法财物;2、罚款 | 1、没收涉案“卫龙”大面筋辣条7袋;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0.5 | 0.00035 | 2025/1/20 | 2099/12/30 | 2028/1/20 | |
淮北市梓晓商贸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603MA2TQ6064W | 王玲 | 相市监处罚〔 2024 〕29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 | 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0.3 | 2025/1/20 | 2099/12/30 | 2025/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