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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假期致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4-27 11:18作者:相山教育局来源:相山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绝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积极配合监管,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五一”假期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特向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作出如下提醒:

一、不得违规开展校外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五一”假期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二、不得违规发布培训广告

根据中央“双减”政策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要求,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都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

三、规范收费资金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管理,在平台上进行售(订)课、消课等业务,接受平台全流程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应主动公示收费标准等信息应规范收退费,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主动开具正规发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

四、规范安全应急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要将学生生命安全作为开展一切培训活动的底线和红线,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等场所安全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训环境。各校外培训机构应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无证办学机构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教育部门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开展“五一”假期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同维护和谐教育生态。

 

 

相山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4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