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相山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师德师风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现向社会公布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并按程序受理、核查和处理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举报内容:教师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山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的行为。
监督电话:0561-2183662(工作日)。
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投诉举报请提供具体线索材料,区教育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对诬陷、讹诈者依法依规进行严处。
相山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
一、违反政治纪律
1.在公共场合发表有损害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做出有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行。
2.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非正常上访等活动。
二、违背公序良俗
4.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失范、不文明、不检点,参与色情、赌博、吸毒、斗殴、酒驾等违法行为,或在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中展示有违教师身份的言行。
5.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6.捏造事实,恶意诋毁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不实举报。
三、侵害学生权益
7.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的言行,或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8.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或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
四、谋取不当利益
9.索要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10.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向学生推销、代购图书报刊、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利用学生及家长资源进行微商活动或拉选票、圈粉。
11.假公济私,违规使用科研等专项经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擅自以学校名义或利用校名、学校场所等资源进行营利活动,或利用岗位、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集体、他人财物或知识产权。
12.组织或参与违规借贷、非法集资、传销等活动。
13.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4.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五、违规有偿补课
15.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参与其他教师、家长或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
16.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兼职,向学生家长推介校外培训机构,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学术失范不端
17.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教师资格、教学成果等。
18.抄袭剽窃、买卖论文,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19.在招生考试、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教育教学失职
20.敷衍教学,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违反“双减”政策等国家明确规定的从教行为。
21.发现校园欺凌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处置,或隐瞒不报或偏袒一方,致使学生伤害加重。
2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23.在命题、考试和招生中,泄露国家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后果。
24.违反纪律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进行炒股、打麻将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或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拒不接受分配的工作,消极怠工。
25.在课堂上接打电话、吸烟,工作日午间饮酒或酒后上课。
八、其他
26.工作期间着奇装异服、穿着过分暴露、穿拖鞋、留奇特发型(或染异色头发)、浓妆艳抹、佩戴与教师身份不符装束等。
27.其他有损教育及教师形象的行为,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