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8.12-2025.8.18)

发布时间:2025-08-19 16:17作者:相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淮北市相山区旺佰家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0603MA2THB7P9G 睢保士 身份证 相市监处罚〔2025〕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15元;2、没收嘉士利果乐果香蓝莓味净含量205克/7.23安士2袋;3、罚款人民币2000元。 0.2 0.0031
2025/8/12 2099/12/30 2025/11/12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淮北市相山区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个体工商户 92340603MA2RF0402G 宋建民 身份证 相市监处罚〔2025〕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没收嘉士利果乐果香蓝莓味2袋净含量205克/7.23安士、嘉士利果乐果香草莓味1袋净含量205克/7.23安士;3、罚款人民币2000元。 0.2 0.0044 2025/8/12 2099/12/30 2025/11/12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淮北市相山区心连心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603MA2N455C7C 方芳 身份证 相市监处罚〔2025〕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 2025/8/18 2099/12/30 2028/8/18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淮北市相山区金畅烟酒店 个体工商户 92340603MA2W9NLD1X 张爱莲 身份证 相市监处罚〔2025〕79号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025年5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淮北市相山区金畅烟酒店销售假冒伪劣的迎驾白酒。2025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相西街道古城路一栋102室的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在当事人店内发现外包装标注“迎驾贡酒、迎驾洞藏”“迎6驾”“”等字样的白酒6瓶,外包装标注“迎驾贡酒、迎驾洞藏”“迎9驾”“”的白酒2瓶,外包装标注“迎驾贡酒、迎驾洞藏”“迎16驾”“”的白酒3瓶,外包装标注“迎驾贡酒、迎驾银星”“”的白酒6瓶,当事人现场无法详细说明进货来源,上述商品为未经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制造的假冒产品,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涉案物品,并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物品。经我局调查认定,在当事人店内查获的上述涉案白酒为侵犯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1.没收非法财物2.罚款 1、没收侵权商品“迎6驾”白酒6瓶、“迎9驾”白酒2瓶、“迎16驾”白酒3瓶、“迎驾银星”白酒6瓶;2、罚款人民币35000元。 3.5 0.236 2025/8/15 2099/12/30 2028/8/15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