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9.19-9.25)

发布时间:2025-09-26 17:03作者:相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淮北市相山区瑞视综合门诊部   9.22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603MA2WUBM62E 马爱莲 身份证 相市监处罚〔2025〕1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六条 淮北市相山区瑞视综合门诊部未经审查发布含有功效断言的医疗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714元 0.0714 2025/9/19 2099/12/30 2025/12/19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相山区丁楼社区卫生服务站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52340603695734923X 丁配英 身份证 相市监处罚〔2025〕115号 提供服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经查,当事人业务范围为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于2022年7月1日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当事人经营项目包含“大清创、小清创、静脉输液及肌肉注射”,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诊疗服务的价格公示表,上述项目价格为大清创20元每次、小清创10元每次、静脉输液8元每次、肌肉注射4元每次。
我局已于2025年6月4日进行普法宣传,要求当事人对明码标价进行自查,截至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之时,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其提供的诊疗服务进行明码标价。
综上,因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诊疗服务的未公示价格以来的销售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经我局责令整改后,当事人已于2025年6月24日完成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1000元。 0.1 2025/9/19 2099/12/30 2025/12/19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淮北市相山区星燃修脚店 9.24 个体工商户 92340603MA8LKQX27L 陈振猛 身份证 相市监处罚〔2025〕123号 发布虚假广告  2025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淮北市相山区星燃修脚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店门上方悬挂的红色横幅上印有“灰指甲脚气手脚干裂保好无效退款”的宣传字样。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查明,当事人淮北市相山区星燃修脚店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主要服务项目为:洗脚、修脚及缓解灰指甲和脚气的症状。当事人店门上方悬挂印有“灰指甲脚气手脚干裂保好无效退款”的宣传字样的横幅由当事人制定内容,交由浙江省永康市红红火火广告有限公司进行排版印制的,广告设计费用共计200元。当事人自述称上述广告条幅是2025年5月悬挂的,已悬挂一个月,规格为:长180cm,高度60cm。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情形之一,为虚假广告。当事人接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相市监责改[2025]6-23号)后已于2025年6月23日将宣传横幅回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三)“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参照自由裁量从轻理由,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600元。 罚款 罚款人民币600元 0.06 0 2025/9/23 2099/12/30 2025/12/23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