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9.23-2025.9.29)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 淮北市相山区星燃修脚店 9.24 | 个体工商户 | 92340603MA8LKQX27L | 陈振猛 | 相市监处罚〔2025〕123号 | 发布虚假广告 | 2025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淮北市相山区星燃修脚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店门上方悬挂的红色横幅上印有“灰指甲脚气手脚干裂保好无效退款”的宣传字样。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查明,当事人淮北市相山区星燃修脚店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主要服务项目为:洗脚、修脚及缓解灰指甲和脚气的症状。当事人店门上方悬挂印有“灰指甲脚气手脚干裂保好无效退款”的宣传字样的横幅由当事人制定内容,交由浙江省永康市红红火火广告有限公司进行排版印制的,广告设计费用共计200元。当事人自述称上述广告条幅是2025年5月悬挂的,已悬挂一个月,规格为:长180cm,高度60cm。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情形之一,为虚假广告。当事人接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相市监责改[2025]6-23号)后已于2025年6月23日将宣传横幅回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三)“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参照自由裁量从轻理由,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600元。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 | 0.06 | 0 | 2025/9/23 | 2099/12/30 | 2025/12/23 |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 淮北市相山区高峰活鸡摊 9.29 | 个体工商户 | 92340603MA2PT6JY7R | 高峰 | 相市监处罚〔2025〕124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构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减轻理由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400元。 | 0.04 | 2025/9/26 | 2099/12/30 | 2028/9/25 |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
| 淮北市相山区马龙活鸡摊 | 个体工商户 | 92340603MA2PTJ6448 | 马龙 | 相市监处罚〔2025〕125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构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减轻理由 | 罚款 | 款人民币300元。 | 0.03 | 2025/9/26 | 2099/12/30 | 2028/9/25 |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
| 淮北市相山区益千家超市 9.30 | 个体工商户 | 92340603MAD91K7R49 | 沈德军 | 相市监处罚〔2025〕10号 | 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 | 2024年12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淮北市相山区益千家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仓库里发现一瓶“力壮人参枸杞52度500ml”,制造商为安徽华韵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配料:纯净水、苦荞、高粱、小麦、大麦、豌豆、糯米,并无外标签标注的人参、枸杞。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方资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涉案物品。 经查明,2024年12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仓库里发现的1瓶“力壮人参枸杞52度500ml”,生厂商:安徽华韵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配料:纯净水、苦荞、高粱、小麦、大麦、豌豆、糯米。配料标注成分中并无人参枸杞。当事人自述称上述产品是经销商免费提供的,放在当事人店内试销售的,只放了一瓶。因销量不好,2024年12月30日,当事人把上述产品下架放入店内仓库,没有留存进货票据和供货方资质证明。上述产品售价为29.9元/瓶。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日期,未销售。 综上,货值金额29.9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减轻理由,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力壮人参枸杞52度500ml”1瓶;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力壮人参枸杞52度500ml”1瓶;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0.1 | 0 | 2025/9/29 | 2099/12/30 | 2025/12/29 |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