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相环行〔2026〕6号关于《淮北皖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专用汽车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28 10:48来源: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相环行〔2026〕6号

关于《淮北皖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专用汽车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北皖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报送的《专用汽车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工业项目区3号,占地面积9923平方米,拆除现有溶剂型涂料喷漆房,新建1个水性涂料喷漆房,使用低VOCs水性涂料替代现有溶剂型涂料从事生产。同时新增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液压机、冲压机、喷塑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并配套相应环保设备,形成年新增800辆专用汽车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可达到年产1600辆专用汽车的生产规模。项目已取得淮北市相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603-340603-07-01-232180)。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7.5%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考虑,该项目按《报告》中位置、内容、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下列要求建设可行。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各类施工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喷漆房废气采用喷漆房封闭、负压收集+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激光切割粉尘经操作台下方设抽风装置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粉尘经顶部密闭管道收集,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天然气燃料废气与固化废气共同收集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式除尘装置处理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气有组织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因固化废气与燃气废气共同收集处理后排放,固化废气中颗粒物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相关标准;SO2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NOx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非甲烷总烃、SO2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移动源大气污染。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进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运;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工序,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最终作为危废委托处置,不外排。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在一般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废包装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渣、喷淋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由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事故池、化学品库、喷漆房、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8、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9、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烟粉尘0.559/SO20.027/NOx0.253/全厂废气排放总量应当符合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及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0.680/,挥发性有机物:0.113/SO20.027/NOx0.253/

10、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及验收报告,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且须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相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日常监督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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