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淮自然资规告字〔2026〕9号

发布时间:2026-07-29 16:41作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山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淮自然资规告字〔20269

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起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建设

工期

最小加价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淮自然资规挂〔2026

17

相山区淮海路北、花园路7号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8486.57㎡(12.73亩)

≤0.83

≤22%

≥25%

4600

920

不超过12个月

10

40年

淮自然资规挂〔2026

18

相山区淮海路北、花园路5号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3966.96 ㎡(5.95亩)

≤1.69

≤41%

≥现状绿地率(现状绿地率约为6.58%)

2170

440

不超过12个月

10

40年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挂牌活动,被中国执行信息网和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3.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开户行:建行淮北惠黎支行

  号:34001642208059300000

2、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号:1331201021000314696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

  号:1305020029024905793

4、开户行:农行淮北相山支行

  号:12615001040023934

备注:交款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四、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1.名截止时间为:2026826日(周)下午1730分。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人民路238粮食大厦五楼)。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

2.挂牌时间:2026819日(周9时至2026828日(周9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竞买人2026828日(周9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挂牌现场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中路197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淮北市招商大厦2楼)。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及“用地清单制”工作等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结合市国动办关于地块内存在的早期人防工程相关处理意见、市文旅体局关于项目建设前先行做好文物勘探要求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地块潜在历史地段相关建设要求,做好统筹协调处理工作。

5、土地竞得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好地块内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地基稳定性评价及原地面附属物结构安全鉴定等工作,并按照报告及评价结果自行出资做好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涉及相关问题均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出让范围内地下如有污水管线、供水管线等管道及其它建(构)筑物,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协调土地竞得方自行出资解决。

6、淮自然资规挂(202617-18号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筑高度不高于现状建筑高度。

7、淮自然资规挂(202617号宗地内原地面附属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7535488元)、淮自然资规挂(202618号宗地内原地面附属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10808105元)随地转让,两宗地成交后,成交确认书只明确土地成交价款。地块内原房屋建(构)筑物移交及后续工作均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决。

8、土地出让后,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及地面附属物,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9、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灵莉 (保证金咨询)0561-3053689

    业务咨询 0561-3053625

  址:http://zrghj.huaibei.gov.cn

         http://ggzy.huaibei.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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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