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一、适用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 号);
2.《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皖人 社发〔2010〕87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 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 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
二、适用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三、受理方式
1.线上渠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等。
2.线下渠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四、办理要件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办事流程
1.受理。劳动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及时受理。
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信息系统记载相关情况。
3.存档。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及网上办理的失业登记,无需留存纸质材料;其他渠道办理的,应将业务办理资料归档留存三年。
六、办理时限
1.线上渠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线下渠道:即时办结。
七、业务单 《失业人员登记表》
咨询电话:0561-3193265/0561-3366521
业务表单
失业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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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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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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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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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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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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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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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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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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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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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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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省(区/市) 市(州) 县(区)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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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_ 省(区/市) 市(州) 县(区)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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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资格及等级 或 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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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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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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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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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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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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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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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失业地* |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就业地址 □参保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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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业 原 因 * |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 □承包土地被征用等情况 □被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 □企业破产倒闭终止劳动关系 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 □退出公益性岗位 □从各类单位辞职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 □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 □终止从事个体工商户 □其他: (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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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领失业保险金*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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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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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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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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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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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填报的以上内容均真实、准确、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 责任,同时纳入人社信用记录。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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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标记“*”的为必填项。
2.如健康状况为残疾,需注明伤残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