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脱贫劳动力(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奖补申领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
3.《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
4.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5.相山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实施细则
6.关于印发加快推动乡村振兴车间转型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农工组〔2023〕7 号)
二、政策对象
经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山区乡村振兴局审核认定,并授予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家庭作坊。
三、奖补标准
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少于10人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申请时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仍在本单位就业的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经审核通过后,可享受如下奖补:
1.带动就业补贴。对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的乡村振兴车间等经营主体,给予经营主体就业奖励、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按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发工资的50%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主体奖励;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工伤保险补贴。鼓励乡村振兴车间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给予缴纳工伤保险的乡村振兴车间的经营主体全额工伤保险补贴。
3.培训补贴。对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参加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开展培训,按照不低于800元/人标准给予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的企业补贴。
4.贷款优惠。对直接带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发展产业,需要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的市场主体,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四、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土地、环保、安全等要求;
2.持续稳定运营,无违法经营和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
3.吸纳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此项为必备条件)不少于10人就业,与就业人员签订 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并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4.申请时应具备用工人员名册、工资签领表(单位盖章)、单位注册登记信息等必要材料。
五、申请材料
(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核)、复印件;
(二)乡村振兴车间房屋或土地租赁协议原件(备核)、复印件;
(三)厂房内、外景照片2张;
(四)《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申请认定表》(附件1);
(五)《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花名册》(附件2);
(六)《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就业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领取劳动报酬签字确认表》(附件5);
(七)《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申报承诺书》(附件3)。
六、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家庭作坊等如实上报认定申请表、吸纳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花名册、工资发放凭证,向所在镇政府提交认定申请。
(二)资料初审。所在镇政府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对上报的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力、经营能力、用工情况、报酬发放和吸纳的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后将审查情况及所需材料报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山区乡村振兴局审核。
(三)部门认定。由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山区乡村振兴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认定结果。
(四)发文挂牌。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乡村振兴车间发文通知,并制作统一的标识牌,授牌单位为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山区乡村振兴局。
办理地点: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社会保障大厅人社综合窗口;
线上渠道: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61-3193265
附件1
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申请认定表
申报时间:
|
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 |
企业(个体 工商户)名称 |
(盖章) |
||||
|
营业执照编号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
车间开办地点 |
|
|||||
|
车间所有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
|
|||||
|
车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累计投资总额 (万元) |
|
|||
|
生产经营项目 |
|
预计年产值 (万元) |
|
|||
|
车间吸纳就业人数 |
|
车间吸纳监测对象人数 |
|
|||
|
镇政府审核意见 |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乡村振兴局 审批意见 |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人社局 审批意见 |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镇政府、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各留一份。
附件2
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花名册
用人单位名称(章):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吸纳就业时间 (年 月 日) |
稳定就业月数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在镇政府核查意见:
经审核,上述人员稳定就业时长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相山区乡村振兴部门核查意见: 经审核,上述人员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共 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相山区乡村振兴部门核查意见 经审核,上述人员符合乡村振兴车间认定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镇政府、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3
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向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山区乡村振兴局申请认定“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补助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名称 |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
||
|
申请事项 |
本单位于 年 月起共招用 名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并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协议,至目前仍在本单位就业。现申请乡村振兴车间补助 万元。其中,带动就业补贴 万元,工伤保险补贴 万元,培训补贴 万元。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账户资料 |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
||
|
镇政府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乡村振兴局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人社局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镇政府、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5
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就业农村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领取劳动报酬签字确认表
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章): 乡村振兴车间开办地点: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领取劳动报酬时间 |
领取金额(元) |
本人确认签名(加盖手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镇政府、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各留存一份。
负责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奖补申请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 向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山区乡村振兴局申请“相山区乡村振兴车间补贴” 万元,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