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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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21 16:50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政策解读工作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5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材料

2021年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包括文字解读材料、图片解读材料(含卡通动漫、音频视频等其他形式),且该文件和解读材料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已经解读但质量效果不好的解读材料做“提升解读”纳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规则

(一)截止时间。

解读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

(二)解读形式。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文字解读材料和图片解读材料(含卡通动漫、音频视频等其他形式)两个项目。

(三)内容规范。

解读材料应重点解读重大决策的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过程应包含文件起草立项、社会征集、合法性审查、政府会议通过的全流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等实质性内容,部分政策文件可延伸解读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四)评选程序。

1. 组织材料撰写。各单位对照评选范围,梳理年初以来本级、本单位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的举措,选择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和措施,组织撰写解读材料。

2. 初评推荐报送。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评,择优选择内容准确、要素规范、形式新颖、质量效果好的解读材料,及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各县区报送优秀解读材料不少于3篇,涉及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市直单位不少于2篇,其他单位1篇。

3. 组织开展评选。由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工作组,对照相关要求,组织评选工作。

4. 择优上报评选。特别优秀的,按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参加全省优秀解读材料评选。

5. 评选结果运用。省、市评选结果作为加分项纳入全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报送材料被评选为省级以上的优秀政策解读材料的单位,在年底政务公开考核中每一篇加2分。优秀解读材料将汇编成册供各级、各单位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时参考。

三、报送要求

各县区报送3篇中应包含文字解读材料2篇,图片解读材料(含卡通动漫、音频视频等其他形式)1篇。涉及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市直单位报送2篇应含文字解读材料1篇,图片解读材料(含卡通动漫、音频视频等其他形式)1篇。图片解读材料(含卡通动漫、音频视频等其他形式)不应照抄文字解读,可以不按照文字解读要素进行解读,解读形式要新颖、通俗易懂,方便群众理解。

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创新解读形式,建立解读队伍,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尽快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领域专家、业务骨干等作用,提升政策解读的深度广度和质量效果。要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送评材料报送前需经本单位政策法规机构进行审核;送评材料应包含政策文件原文、政策解读材料、解读编制说明、公开解读材料的网站或政务新媒体链接等。送评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版(含文本、音频、视频)同时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邮箱。

联 系 人:赵丹、苏文

联系电话:3198805、3198517

电子邮箱:hbzwgkb@126.com

 

附件:优秀文字解读示例——《烈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优秀文字解读示例

——《烈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

 

2020年3月11日,烈山区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烈山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3月13号正式下发。《实施方案》是烈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落地措施之一,与省、市政策要求步调一致,既突出美丽烈山特色,又体现民生关怀内核,具有明显积极意义。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经济的发展在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也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其中生活垃圾体量的快速增长问题尤为突出。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居民生活环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事关群众生活质量,关系资源合理配置,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党和国家多次下发重要指示文件,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多次讲话中谈到生活垃圾分类问题。近年来,烈山区大力推进美丽烈山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首当其冲。在此背景下,烈山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号)和市政府《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淮政办〔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社会民生的密切关注,也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契合。《实施方案》是烈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民生工程,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助力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发展战略及加快推进美丽烈山转型崛起。长期以来,淮北市各县区依赖落后的能源开采推动经济发展,结构单一,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淮北市在积极响应国家经济机构转型号召过程中,厉行改革措施,实施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发展战略,烈山区在此大环境下,为加快美丽烈山转型崛起,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建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对有价值的废弃物重复再利用,对危害环境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大气环境污染,创造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人居环境,为加快实施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发展战略、推进美丽烈山转型崛起提供环境支撑。

三、《实施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等领导的指示要求,从2019年11月初开始,开展《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烈山区城市管理局、淮北市烈山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号)和市政府《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淮政办〔2019〕26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初步形成《实施方案》起草架构,在认真借鉴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优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公正审核、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反复修改完善,报请区政府领导审阅并修改,最终形成此送审稿,最后于2020年3月11日,烈山区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四、《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杨庄街道办事处基本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1年底前,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

2022年底前,任楼街道办事处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5年底,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五、《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是烈山区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垃圾处理体系,推进美丽烈山建设制定的相关政策。全文共5章12项16条,主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体系建设、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行表述,结合烈山区实际情况,着力落实源头减量、分类投放、 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源头减量。机关单位率先推行绿色办公,推广无纸化办公,倡导低碳生活,摒弃不必要的豪华包装,控制外卖、快递等行业一次性包装的使用,循环使用可再生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倡导餐饮业从业者合理引导顾客点餐,提倡“N+1”的点菜模式,杜绝餐饮浪费,减少末端垃圾处理量,从源头上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基础;

(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一般分成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通过走访居民区,根据居民投放垃圾的习惯,结合周围环境,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的位置和数量,还根据垃圾容器投放地点的不同,合理实施不同的垃圾分类方法;

(三)分类收运。从垃圾收集站点、垃圾收集运输车辆、

不同类型垃圾收运前预处理三个方面着手,以制度保兜底,以管理促提升,加强收运过程管理,根据不同垃圾类型进行收运前预处理,合理分配可再生、可循环资源,规范收运有害垃圾,确保每一种垃圾都有合理的收运方式;

(四)分类处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从垃圾拆解、分类储存、预处理减量、物联网监管等多种途径对前期收运的生活垃圾进行科学有效的环境友好型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资源进行分流再利用;对有害垃圾实施集中存储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对厨余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等专项垃圾进行专项处理,确保每一种垃圾都能得到最大化利用、最优化处理。

六、《实施方案》创新举措

(一)科学分类不浪费。根据垃圾分类收集点的位置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不同分类方法: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等设有餐饮服务的场所实行四分法;广场、体育场馆、文化场馆等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不设置厨余垃圾分类,实行三分法。灵活设置垃圾分类方法,有效减少不必要的容器浪费,真正将资金用在实处;

(二)激励考核促推进。为保障烈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完善制度,探索建立三级联动的“三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居民设立“绿色账户”,正确分类有积分;镇(办)部门制定垃圾分类考核机制,工作推进有加分;区政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垃圾分类有评分。

七、《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政策落地为矛。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组织开展多类型宣传工作,让政策深入基层群众,培养垃圾分类意识。从生活垃圾的产生源头减量,从收运过程监管,从分类投放分流。从末端处理净化,从监管体系严查,真正将《实施方案》落地生根,发挥长矛效应,大力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向前;

(二)体系建设为盾。全面建立健全资源回收体系、分类督导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经费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组合出击,从资源、监管、保障三个方面构建全区生活垃圾保障之盾,确保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省政府网站优秀政策解读案例链接:https://www.ah.gov.cn/public/column/1681?type=4&catId=6718081&action=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