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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审议稿)》的函

征集单位:相山区财政局 征集时间:[ 2021-07-20 00:00 ] 至 [ 2021-08-20 00:00 ] 状态: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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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我区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我局组织拟写了《关于开展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审议稿)(以下简称为《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事一议是我国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居民自治的重要方式。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我区紧密围绕支持城市更新和其他重点工作创新启动城市居民出资出劳、财政奖补和集体投入等多元投入的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二、起草过程

根据政府工作安排,7月初,《通知》的起草工作在区领导的关注和指导下全面展开。区财政局成立起草专班,认真学习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关于印发2013年淮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综改办〔20133号)等相关文件,深入三堤口街道濉溪社区实地调研,结合实际,于7月中旬形成《通知》初稿和相关工作操作规程(暂行)等配套文件720日,通过相山区人民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具体框架结构

《报告》全文约 3000字,共分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遵循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四个原则

第二部分是主要内容,包含奖补对象、范围和方式奖补资金筹集奖补工作程序个部分

第三部分是完善配套制度,包含完善筹资筹劳制度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公益设施管护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个部分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包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机制广泛组织政策宣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四个部分

通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建议区财政局和区住建局联合名义印发实施。

 

 

 

 

 

 

 

 

 

 

 

 

 

 

 

 

 

关于开展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审议稿

 

各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促进城市居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社区一事一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社区一事一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一组一会、五治融合、基层民主作用,逐步建立居民出资出劳为主体、政府奖补为引导、社会捐赠为补充的社区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完善城市居民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社区一事一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发扬民主,尊重民意,以居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给予奖励补助,实现政府投入与居民出资出劳的有机结合,促进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

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兼顾居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以不产生新的债务、不搞半拉子工程为前提,重点支持居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力求取得实效。切实防止违背居民意愿,加重居民负担的问题发生。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合实际,制定财政奖补政策和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鼓励和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规范议事程序,健全各项制度,实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确保议事与审批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等过程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主要内容

(一)奖补对象、范围和方式。

1.奖补对象。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程序申报审批并通过考核验收的社区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2.奖补范围。主要是以城市居民社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社区公共区域公益事业建设,2021年重点对楼顶及楼道照明等公共区域设施建设、居民楼加装电梯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进行奖补。今后根据民生关注重点分年度调整奖补事项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原则上不通过社区一事一议办法来解决,无房屋维修基金且筹集困难的除外。跨社区以及社区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按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原则上不通过社区一事一议办法来解决。

3.奖补方式。区财政根据各街道、社区人口分布及基础设施情况,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等因素,对社区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先筹后补。

财政对单个项目奖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支出的50%,由街道统筹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优先投入,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保障。对涉及低保、五保等无经济能力居民较多筹资确实存在困难,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项目,可适当放宽财政奖补比例至70%。放宽奖补比例的项目资金不得超出社区一事一议财政年度预算的50%

社区一事一议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必须尊重居民群众的基本意愿,对居民群众前期不了解、过程不认同、完成后不满意的项目,财政不予奖补。

(二)奖补资金筹集。

根据社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筹措情况,区财政安排资金予以奖补。区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将社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鼓励社区集体经济投入,倡导社会各界捐资赞助,逐步形成居民筹资筹劳、政府补助、社会捐赠和社区自筹相结合的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

(三)奖补工作程序。

1.民主议事。按照居民自愿、居民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一事一议原则,由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社区两代表一委员或者受益居民联名提出,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建设项目内容、工程概算、建设方案和筹资筹劳方案等。

2.项目申报审批。奖补项目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社区提出申请,街道进行初审,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会同区民政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报区级人民政府审批。

3.项目实施。经批准实施的社区一事一议项目,在街道统一管理和区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社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情况,尊重民意,实行合同管理,并建立竣工决算制度。

4.资金的拨付。项目资金实行街道报账制,由区财政按照项目预算将财政资金及筹资按项目拨付至街道。街道按工程进度付款,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报账兑付、结算,项目支出优先使用自筹资金。

5.考核验收。建立考核验收制度,街道负责具体实施。其中部分专业性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由区财政、民政、住建等有关部门及街道联合组织验收。考核验收过程要有社区党员干部、居民代表、受益群众代表参与并签字认可。

三、完善配套制度

(一)完善筹资筹劳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和范围,在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确保居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对筹资筹劳确有困难的,允许以工折资、或以物料折资;对筹劳确有困难的,如居民自愿,允许以资代劳。

(二)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让居民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项目完成后,社区要将项目实施、筹资筹劳、奖补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向居民公示。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社区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老模范、老干部、老党员的监督作用,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区、街道两级要建立健全社区一事一议档案,将居民议事会议记录、居民签字、项目报告、公示结果、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四)建立社区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社区一事一议形成的资产,归社区集体所有,由社区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社区每年应列支预算用于设施管护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居民楼加装电梯属于奖补范围但不属于社区集体所有,目前属于该楼栋居民资产。鼓励社会各界投资社区公益事业,对现有的社区小型公益设施,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其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探索建立有利于社区公益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

(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社区一事一议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建立试点工作报告制度,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奖补资金跟踪问效,研究制定奖补资金绩效考核办法。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法规政策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责令限期纠正,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社区一事一议,是加强社区公益事业建设、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各街道、社区要立足城市基层治理改革发展大局,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动员部署试点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试点工作机制。建立由区财政局牵头,民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区直相关部门承担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宣传引导、管理监督等工作职责。街道要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建设,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社区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居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定项目规划,具体组织实施。

(三)广泛组织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试点政策,尤其要注重对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宣传,让他们了解、掌握政策,激发和调动居民的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自愿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帮助、指导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推广典型做法,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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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为规范操作,加强管理,推进我区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社区一事一议)规范化、制度化,我单位特制定《关于开展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21720日至8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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