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609001 | 来信时间: | 2025/06/09 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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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请问智慧团建上团组织接收单位如何填写。如何可以请给我一份组织接收地的联系电话,谢谢! |
答复单位: | 相山区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25/06/09 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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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要求,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区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