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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关于公开征求《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 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时间:[ 2025-02-15 00:00 ] 至 [ 2025-03-15 00:00 ] 状态: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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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依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2025年3月15日。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信函邮寄至淮北市相山区古城路67号

2.电子邮件发送至:hbgsxsfj@163.com

3.在线渠道:可以在征集渠道中留下您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4.联系电话:0561-3058097 ;联系人:李文奇

附件:1.《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起草说明

附件1:

《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淮北市监办函〔2025〕7号)要求,决定自2025年3月至12月,开展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四个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查处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办理一批违法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培育一批示范单位。

二、整治重点

(一)原料污染问题。重点整治购买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等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知假造假问题。重点整治未经许可(备案)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生产侵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欺骗误导消费问题。重点整治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到位问题。未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在售商品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凭证留存不齐全。

(五)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问题。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生产环节排查治理。

1.排查重点风险。督促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排查,围绕肉制品、粉丝粉条、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重点排查是否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登记)、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超出许可食品类别生产,是否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是否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

2.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治理生产加工场所环境脏乱差、加工人员卫生防护不到位、设备设施不定期清洁、未建立清洁消毒制度等。确保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按要求强化进货查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管理。对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加工活动,并封存处置相关食品及原料。

(二)开展线下销售环节排查治理。

1.排查重点风险。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排查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冷冻冷藏食品温控不到位、销售“三无”“山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特殊食品经营主体检查,重点排查混放销售、进货查验不落实等问题。

2.加强供货渠道监管。以米、面、油、肉、蛋、奶、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建立完善农村食品经营店供货商监管台账,规范食品配送。农村地区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供货商要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加强食品储存和运输过程控制。建立并落实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对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相关销售活动,并下架、封存相关食品。

(三)开展线上销售环节排查治理。

1.压实平台责任。召开行政指导会、日常巡查、下发提醒函等方式,督促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活动,督促平台企业压实对直播电商资质核验责任。

2.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网络专项监测和广告监管“清风”等行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线上相关平台固化证据、提供相关信息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采取删除食品信息链接、关闭直播账号、关停入网店铺等措施。

(四)开展抽样检测。

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结合年度食品抽检计划,以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消费量大的为重点品种,以线下农村中小型超市、农村集贸市场、农批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馆为重点场所,线上综合电商平台、直播平台、食用农产品交易平台为重点对象,加大抽检力度,排查风险隐患。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问题线索核查。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建账销号,组织综合研判,认真核查。认定为假冒伪劣食品的,要查明来源流向,铲除生产源头和销售链条。

2.及时移送线索。对涉及种养殖环节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农业农村部门处置;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涉嫌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严格执法办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对应吊销许可证的予以吊销;对存在主观恶性、故意违法的一律从重处罚。落实“处罚到人”规定,对生产、销售等环节违法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加强统筹指导。加强执法协作和部门联动,通过调度会、会商会等形式,加大对重大疑难、跨区域案件的协调指导力度,狠抓大要案的查处。

(六)开展宣传警示。

1.加强科普宣传。采取微视频、宣传彩页、报纸、网站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

2.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鼓励支持“三小”改进生产经营条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整治行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

3.加强警示教育。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和曝光典型案例,分类型召开集中警示会。

(七)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建立与农业农村、公安、卫健、商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形成整治合力。加强相关制度标准建设,选树典型经验,形成制度成果。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符合农村地区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方法步骤

(一)细化工作举措(2025年3月)。区局成立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统筹部署各地专项行动。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及相关股室要参照细化工作举措,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开展集中行动(2025年4月—10月)。统筹执法监管力量,组织各条线开展线上线下全覆盖排查、监测、抽检。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汇聚案件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及时立案调查,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发布典型案例,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有感。

(三)开展自查工作(2025年11月)。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及相关股室要围绕问题线索摸排、违法案件查办、相关主体责任落实、案件曝光、宣传引导、链条打击效果等重点工作开展自查。

(四)总结巩固成果(2025年11月—12月)。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及相关股室要对照工作方案,有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检查评价专项行动成果,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梳理整治措施、做法、经验,形成农村食品安全制度成果和长效工作机制。

五、建立工作机制

(一)调度会商机制。专项行动涉及监管条线多、时间跨度长,要按照“属地负责、条线主抓”的原则,相关条线股室对照工作方案,加强本条线工作调度,牵头股室定期组织会商,研究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各条线工作开展。

(二)建账销号机制。各所、分局要抓实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梳理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处置到位,逐项对账销号。

(三)约谈通报机制。区局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彻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平台主体等进行通报,并视情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四)行纪衔接机制。加强“局纪”研商,区局各相关股室要建立与区纪检监察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每月按要求向区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工作进展。对交办的工作任务、移送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协调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政治意义,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周密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条线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任务台账,对重点任务要明确具体时间进度、细化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有效完成。

(三)加强督促落实。区局对各所、分局问题线索“对账销号”情况、执法办案情况、宣传曝光情况等进行通报,指导有序推进专项行动。视情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督促落实监管和执法工作职责。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及相关股室要按时按要求配合食药股向市局工作专班报送相关情况。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月调度报告和相关表格(台账),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信息及宣传信息随时报送。

联系人:李文奇

电话:0561-3058097

附件: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红梅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员:牛亚林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股股长

吴  娟  区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王悦洋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股股长

田永梅  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谢可为  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运行监督管理股股长、相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许杨峰  南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敬丽  相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  涛  相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刘秀丽  三堤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任复生  桓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高墨路  渠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文芳  曲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永梅  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孙建莉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附件2:

《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农村食品市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问题,严重威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同时,结合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村食品市场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梳理出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对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了研判,确定了整治的目标、重点和措施。在充分调研和研判的基础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股室和人员于2025年2月初起草了《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初稿。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及相关股室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开展各环节排查治理。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者进行全覆盖排查,聚焦原料使用、生产许可等方面规范生产经营,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以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排查进货查验等方面问题,强化供货渠道监管;压实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加强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审查和交易监测,打击线上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抽样检测和执法办案。结合年度计划,以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中小型超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抽检力度;加强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及时立案调查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并依法从重处罚,落实“处罚到人”,强化部门协作和跨区域案件协调指导。

开展宣传警示和制度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意识,建立协管员队伍,鼓励社会参与,加大新闻宣传和案例曝光;建立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制度标准建设,选树典型经验,督促企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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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2025年3月17日

为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依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相山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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