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程序,不断提高政府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相山区司法局草拟了《相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4版)(征求意见稿)》《2024年度相山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共30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联系人:相山区司法局法制办刘大超
联系方式:(一)书面邮寄:邮寄至淮北市相山区司法局法制办办公室(相山区南黎街道办事处3楼)。邮编:2350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相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建议”字样);
(二)联系电话:0561-3192360
可以在征集渠道中留下您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刘大超;联系方式:0561-3192360。
附件:1.相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4版)(征求意见稿)
2.2024年度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
相山区司法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相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4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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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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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山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区农水局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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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徐淮阜高速公路项目(相山区段)征收安置方式的决定 |
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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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山区科创孵化器建设及相关扶持政策(试行) |
区科技局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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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相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污水处理厂环评防护距离范围张庄村民搬迁安置的决定 |
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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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相山区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
区财政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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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相山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评审情况的汇报 |
区文旅体局 |
第四季度 |
附件2
2024年度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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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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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
区文旅体局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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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山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
区商务局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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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山区科创孵化器建设及相关扶持政策(试行) |
区科技局 |
第二季度 |
反馈时间:2024年10月13日
反馈结果:截止 2024年10月11日,未收到有效征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