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任圩街道环保负责人、综治办副主任訾敬东解读街道环境保护工作
解读背景:今年以来,任圩街道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中心任务,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工作重点,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的成效,同事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街道污染工程建设,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检查、执法、监测和宣传力度,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提升环保服务水平,有效的改善了辖区内的环境质量,推动了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环境保护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问:任圩街道环保工作具体涉及哪些方面?
訾敬东:街道环保工作具体涉及禁放工作、河长制,清理河道垃圾及保洁工作、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
问:2019年以来,街道环保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訾敬东:2019年以来,对辖区内的8个建筑工地进行检查,要求其全部要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指导辖区50余家餐饮企业加装新型油烟净化装置,确保不发生污染环境问题;通过封堵排污口、接入河道污水管网、清理打捞河面漂浮垃圾等措施,打出“组合拳”,多管齐下全方位开展治理工作,恢复河塘生态环境;办事处花费大量精力、物力、财力对寇湾社区宿丁沟(南段、北段)、余庄社区东相阳沟、红星社区龙岱河、南湖社区东相阳沟等地进行了彻底整治。截止目前,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河道湖泊方面加强巡查力度,做到“六无”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辖区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有了显著改善。
问:任圩街道为推进环保工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具体举措:
1、禁放工作
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广泛宣传,在居民小区宣传栏处张贴禁放管理的通知500余份,综合利用QQ群、微信群、横幅、宣传车、禁放巡查队等形式,向居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街道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街道辖区的邻街店铺一对一进行宣传教育,严禁销售烟花爆竹,从源头杜绝或减少因燃放烟花造成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
2、落实河长制,全面彻底清理河道垃圾及保洁工作。
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辖区总河长、办事处主任、分管环保的副主任为河长,相关办公室主任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班子,下设河长办公室。同时社区相应的成立了组织,并制定了清漂保洁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配备了保洁人员及监督员,出动了人工800余次,清理两岸垃圾漂浮物80余吨,投入资金50余万元。
3、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辖区内沟渠河塘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污染情况,探讨治理模式,制定治理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全面铺开整治工作加强河道清污,恢复生态环境。找准黑臭水河道治理的重点,结合治理实际情况,精准发力,科学施策,通过封堵排污口、接入河道污水管网、清理打捞河面漂浮垃圾等措施,打出“组合拳”,多管齐下全方位开展治理工作,恢复河塘生态环境。
4、大气污染防治
针对整治“散乱污”企业,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核查“散乱污”企业数量,并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清单动态更新,采取分类整治,对整治无望的落实“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针对治理散煤污染,开展入户调研、宣传、引导等工作,排查散煤使用情况,建立散煤使用情况台账,追踪散煤非法售卖点,全面取缔散煤使用工具、清除剩余散煤;针对整治餐饮油烟违规排,开展拉网式排查,要求其安装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实施典型带动,开展标准化餐饮单位创建工作。
5、秸秆禁烧及垃圾禁烧工作
2019年我办秸秆禁烧工作自5月20日全面展开至今。街道党委高度重视,经过全办11个社区与各个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办未出现一处火点,实现了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禁烧既定目标,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问:任圩街道环保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
訾敬东:
1、因办事处辖区较大,位置处于郊区,河流、建筑工地、重点项目较多。问题多,整改难度大。
2、办事处辖区面积大,交通不方便且网格员文化程度不高、业务不熟,出现扬尘、污染源网格员不能及时到位处理。
3、存在垃圾随意倾倒和杂物堆放问题,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和辖区居民环保意识还有待加强和提升。
4、因办事处辖区较大,环保人员较少,需要增添环保人员。
问:下一步工作打算?
訾敬东:
(一)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公众环保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为了提高网格员素质、业务能力加大对四级网格员业务培训。
(三)协调市、区相关单位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煤场、搅拌站等进行综合整治,杜绝扬尘污染。
(四)坚持不定期巡查与集中清理相结合,强化长效管理,巩固提高防治成果。
(五)加强排查治理,杜绝“小散乱污”企业,加大攻坚力度,强力推进污染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