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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 区委宣传部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2-07 08:35 作者: 区委宣传部信息发布

12月2日,相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正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斌、刘云、王俊及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杨飞、区政府副区长唐兵等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通过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正春等同志辞去相山区选举委员会职务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相山区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召开区第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辖区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原原本本学,完整深刻学,联系实际学,真正领会精神、吃透精神,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要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贯彻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这次换届选举任务,谋划好明年人大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责任认识,正视问题,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时限、建立台账、压实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相山区财政收入实际,实事求是,做好2022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积极开展财会工作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财政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财税工作水平,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对照审议意见要求,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12月8日是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日,请各选举单位、各选区充分做好投票选举准备工作,广泛宣传、提前通知,动员选民按时参加投票,确保参与度和投票率。

区人民法院院长崔晓光,区人民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渠沟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