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及我省依法向开发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精神,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0〕14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6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山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赋予相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5项区级行政权力,现予以公布。
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赋权事项衔接等相关工作,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审批环节依法赋权到位;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规范工作要求,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相山经济开发区要主动对接赋权单位,有序承接赋权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接受指导监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权责关系,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各有关部门和开发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接得好。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