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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通知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12-31 17:51

各相关申请人:

2020年下半年向相山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经现场确认通过,且体检合格、核查无犯罪记录情况、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附后),你们申请的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好,现将颁发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5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颁发方式及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梅苑东路南黎街道办事处五楼相山区教育局人事办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40-17:00

三、领取材料

1、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2、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自行领取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不方便领取,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可将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及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受委托人代为领取(代领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需一并出示)。

2、经过认定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3、申请人领取证书后,应妥善保管,切勿损毁、遗失;所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今后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核心材料,领取后务必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联系人:丁玉山    联系电话:0561-2183662

2020秋季认定通过.xls


 

相山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