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不到位。淮北市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块存在环境风险。《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淮北市2020年、2021年分别有8家、9家危险废物产量在100吨以上的企业未纳入次年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不到位。淮北市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块存在环境风险。《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淮北市2020年、2021年分别有8家、9家危险废物产量在100吨以上的企业未纳入次年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二、整改实施主体
相山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及时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四、目标任务
目前无危废产量100吨以上企业,未来如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全部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监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相山区及时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经筛查,相山区无满足条件企业。未来如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全部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监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市生态环境局 0561---3046971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hbsfsk2018@163.com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