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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及工作室成员通知

来源: 相山区教育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1-06 08:05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相山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现就首批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成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数量

1. 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6名。其中幼儿园1个,小学3个,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个);

2. 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60名。1个名班主任工作室10名。

二、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

(一)主持人入选范围和条件

1.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合作包容,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无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任何言行。

2.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业绩突出。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并且今后3年内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获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3.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能够培养和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善于营造和谐的班级管理氛围,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所带班级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级等称号。

4.积极开展班级管理研究,承担过区级以上有关班级管理、德育工作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论文。

5.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能带领团队勇于探索,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及沟通交流的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指导和培育中青年骨干班主任,充分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6.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参加网上交流平台的建设。

(二)成员入选范围和条件

1.主要从省、市级(乡村学校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中推荐,可适当增加校级特别优秀的班主任参与。要求必须是在岗班主任,具备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2.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按时参加工作室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工作室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遴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校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山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首席名班主任申报表》《相山区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2.审核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综合分析申报人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班级管理能力等方面情况,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相山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首席名班主任申报表》《相山区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区名班主任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相山区教育局人事教育办公室)。

3.专家评审和个人答辩。区名班主任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5-7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开展主持人答辩。答辩的主要内容为:工作室如何组建、主持人职责任务、工作目标、三年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等方面。专家组根据材料评审和个人答辩情况,综合评定后给出评审意见。

4.命名授牌。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结合申请人平时从教履职和全区学科学段工作室分布情况,区名班主任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命名,授予工作室牌匾,授予主持人聘书,主持人按工作室实施方案及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11月8日前,各校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人员踊跃申报,填写《相山区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首席名班主任申报表》《相山区首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后交所在单位。

(二)审核推荐。11月15日前,区属学校完成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遴选。11月24日前,区教育局组织开展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进行公示。11月底前,区名班主任工作室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择优确定工作室主持人候选人和成员,在相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确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名班主任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区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相山区 “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遴选工作是全面落实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格纪律要求。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推荐标准,真正把符合条件的教育人才遴选出来,宁缺毋滥。要严守工作纪律,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其本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其中:《主持人申请表》(一式三份),师德师风、党风廉政证明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及各类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后需要加盖公章。

材料送交地点:区教育局人事办公室

联系人:丁玉山  姜慧敏   联系电话:0561-2183662

邮  箱:xsqjyj218366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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