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工作,有效解决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的再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就业帮扶工作,按照《相山区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服务管理办法》相政办([2026]20号),现启动相山区第九批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申报工作,请申报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安置档案、再就业困难证明、生活困难等相关材料,于2026 年 6 月 24日 至7 月 3日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申报办理相关工作。
相山区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