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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淮北市九一〇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监控设备等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来源: 相山区教育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6-08-12 09:14

一、项目编号:AHYZ-2026-062

二、项目名称:2026年淮北市九一〇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监控设备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中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   3241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2026年淮北市九一〇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监控设备等采购项目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

采购需求:包括单人课桌椅、监控设备及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五、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评审专家名单:钱伟(组长)、陈松林、欧洁、姚健、陈玉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九一〇学校

地址:相山区东山街道祥和社区东山路175号

联系电话:0561—2327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奕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帝景大厦9层(9A)

项目联系人:候工     电 话:18056132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