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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 相山区生态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6-10-14 10:28

一、2025年安徽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的“部分重点区域 VOCs 管控不力”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二、整改问题

国购汽车城、寇湾汽车城、濉溪经开区、烈山区刘庄工业园等涉 VOCs 重点区域,均存在企业调漆喷漆作业时未开启治污设施、挥发性有机废气逸散等问题。其中,环丰丰田汽车销售公司等 7 家企业存在未开启治污设施进行调漆作业、活性炭箱体内未填充活性炭等问题;附利家居公司卡色工序作业时未开启治污设施等。

三、整改实施主体

相山区委、区政府

四、重点措施

对寇湾汽车城周边企业生产期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生产期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依托市大气办走航监测结果对发现VOCs高值点位周边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对重点区域涉 VOCs 企业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重点区域 VOCs 得到有效管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完成时限

2026年9月底

七、整改完成情况

相山区已按照整改任务要求,对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依托市大气办走航监测结果对重点区域涉 VOCs 企业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3881852

电子邮箱:hbsdqb2014@163.com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