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相复决〔2025〕29号)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5-12 11:21

申请人:王某某。

被申请人: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3月10日依法受理。2025年3月24日,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由被申请人转交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