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相复决〔2025〕63号)

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5-30 16:22

申请人:吴某某。

被申请人: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复议申请材料。2025年4月24日,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