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民政政策“明白纸”——之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篇
一、事项名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二、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业务办理流程:
三、申请材料: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a、成立登记申请书;
b、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c、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d、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e、章程草案。
四、受理流程:
受理:申请成立登记的发起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齐全、有效后,方可受理。
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核准: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发证:对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分别颁发有关证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
公告:对核准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在报刊上发布公告。
五、业务办理地址:孟山路79号相山区民政局三楼308室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
七、咨询投诉电话:319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