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区民生工程工程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相山区制定了《相山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月报表》,并对2016年民生工程月度进展情况报送工作提出三个要求。
一是明确报送内容。要求区直各责任部门填报民生工程资金筹集、拨付、支出等情况,工程类项目在进展情况一栏填写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补助类项目在进展情况一栏填写补助人数、补助金额等主要指标,反映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二是落实报送主体。区直各责任部门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月度报表和进展情况报送工作,提高报送工作的连续性和精准度。
三是强化通报考核。报表报送实行月报制,从2016年3月份开始,每月月末报送截止本月底的各项数据,月度进展报送情况纳入民生工程年终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