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淮政(2016)14号)要求,相山区按照3000—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的标准落实给渠沟镇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92万元,(3000—5000人的村8个,5000人以上的村4个),并且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和经费计划及管理办法。
该区根据实际,按照“村账镇管、分村建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了经费计划及管理办法。一是规范使用。明确规定了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和服务群众等必要支出,不包括村干部报酬待遇支出,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得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二是严格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论证,每次的使用意向、工作内容、资金额度、实现目标均要提前制定方案。同时,要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全程监督。三是联合监管。联合各级财政、纪检部门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镇及有关部门要做好经费的审核、拨付及使用监管,镇包村干部对经费支出票据逐笔审核签字。区审计部门每年要随机抽取三分之一的村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