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已建成民生工程项目长效运转,相山区在狠抓民生工程建设的同时,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不断完善建后管养长效机制,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在推进民生工程中始终坚持建、管并重,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养长效机制。根据工程项目运行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建后管养制度,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职责、人员管理、资金管理、设备管护、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具体制度办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在民生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区直主管部门要明确产权归属,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对所有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备案。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明确服务购买方、供给方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供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强化运行维护。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职责,建立管护台账,要求每项工程运转使用日志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及时、完整。对已建成项目进行专项清理,采取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运行办法,确保管好用好、发挥功效。对不能正常使用项目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发现一处、纠正一处,确保项目全部投入使用。
四是加大资金保障。加大工程类项目建后管养投入力度,确保管养资金稳定持续。进一步盘活结余资金,对往年民生工程项目管养结余资金进行梳理、统计、汇总,提出下一步使用意见,杜绝资金闲置“沉睡”。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群众自筹、市场化运营等多种途径筹措管护资金,为建后工程管养提供有力补充。
五是严格监督考评。建立民生工程绩效评估机制,将建后管养机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建后管养责任追究。以民生工程形象标识牌为载体,公示管护责任主体、责任人、职责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