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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建立“四项”制度全力推进民生工程

来源: 匿名浏览量:发表时间:2016-08-04 16:18 作者: 区财政局

 

为扎实推进民生工程有序有效实施,相山区从约谈机制、问责机制、跟踪机制、问效机制四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全区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建立领导约谈制。本着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原则,对于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区政府领导对牵头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民生工程政策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督促部门认真抓好民生工程工作落实,促进民生工程工作有效开展。年度约谈两次以上仍未扭转落后状态的,进行行政问责。

二是建立行政问责制。实行民生工程 “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民生工程项目低于全市平均进度水平的,实行行政问责制。问责对象包括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责任人。督促开工率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对照工程节点安排,采取督查通报、现场督办等形式查进度、查质量。对在限期内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是建立项目跟踪制。对工程类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制,通过召开推进会、调度会等形式,及时掌握工程进展动态。不定期深入项目现场,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建成后,开展项目竣工验收、使用和管护等环节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做到早使用、早受益。

四是建立管理问效制。以建立民生工程管理问效机制为切入点,通过定期通报、问效机制等方式,创新绩效管理新模式,对绩效目标实行全程管理;邀请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义务监督员、受益群众代表参与民生工程进展督查、绩效评价等监督活动,加大民生工程的监督力度,促进各项民生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