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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三个环节”快速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来源: 匿名浏览量:发表时间:2016-10-09 09:09 作者: 区财政局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办案质量,相山区建立法律援助监督机制,分别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严密监督,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办案全程实施动态监控。截止9月底,相山区已完成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426件,完成目标任务98%。
    一是事前监督,把好首道关口。事前监督重在挑选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案件时,会立即对案件进行分析和备档。如民工讨薪案件,则选择多次解决讨薪事件的优秀律师工作者,尽可能多的为受援人争取合法利益。
    二是事中监督,跟踪评议细节。事中监督主要体现在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上,实时跟踪了解承办人员的案件办理进度及相关情况,实施听庭评议制度,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旁听,及时掌握案件审理和进展情况。
    三是事后监督,追评回访质量。事后监督则主要是对案件服务质量建立反馈制度。将补贴发放与案件归档挂钩,以绩效考核促使承办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人员,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回访工作,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受援人,向受援人了解案件的结案结果及结案方式、对承办人员服务态度是否满意、承办人员有无违规收费行为等基本情况,作为案件质量评定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