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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六项举措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民生工程建设

来源: 匿名浏览量:发表时间:2016-11-25 15:43 作者: 区财政局
 2016年,相山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民生工程建设,建立科学合理、持续长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切实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火墙”、“安全网”、“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农民增收。全区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承保34795.65亩,奶牛投保941头、能繁母猪投保504头,午季、秋季受灾理赔16.8万元已发放结束,惠及农户2950户。
    一是强化分工协调。该区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区、镇都专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系统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管领导抓政策、镇村干部抓实施、包村干部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区镇农险办、保险经办机构把宣传作为落实政策、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与三下乡、秸秆禁烧等工作有机融合,共同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农业保险的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良好氛围。
    三是突出主体作用。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理顺基层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合理界定各方工作职责;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切实履行市场经营主体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承保理赔、查勘定损、防灾减损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和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服务团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是规范承保管理。尊重农户投保意愿,始终坚持投保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欺骗、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严禁下指标、分任务、搞摊派,严禁违规代垫保费、抵扣补贴、抵扣赔款。农作物未播种的,不得签单承保;在农作物生长后期,不得通过行政手段组织农户集中投保。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和承保公示制度。切实维护农户参保权利,除保险标的不符合承保条件不予承保外,对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确保“愿保尽保”。
    五是加强查勘定损。加快查勘定损速度,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在充分听取专家和被保险人意见的基础上,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受损情况。做到查勘报告内容真实、项目完整,由被保险人和查勘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
    六是严格理赔管理。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理赔,严禁随意更改赔付标准,严禁拖赔、惜赔、乱赔、无理拒赔,严禁均摊或者变相均摊赔款。严格执行理赔公开制、限时结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理赔款支付进度,对与被保险人已达成赔偿协议的赔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赔款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