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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民生工程资金监管

来源: 匿名浏览量:发表时间:2017-01-04 10:06 作者: 区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资金使用效益,相山区不断强化监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是加强日常督导。区财政局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监管,定期对各镇(街)进行专项督查;加强项目申报、审查和实施,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区美丽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收回机制。对发现并查实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按违规金额的2倍收回。对未达到省级、市级验收标准的,按专项资金对每个建设点补助数的20%比例收回。对超过两年的结余专项资金,在下一年度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中予以收回。凡是被执行专项资金收回机制的镇(街),不得中止建设或降低投入标准,由本级财政自行安排资金补齐被收回资金,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三是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检查、稽查工作,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资金的,依照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