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相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是降低申请援助门槛,将“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优先为贫困群体、尤其是《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所列的13类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人群提供法律援助;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因见义勇受到损害、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以及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且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程序;三是推行电话预约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四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便捷的法律援助。优化窗口,注重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加强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统一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和站点的标识标志,完善助残及便民服务设施;五是落实首问负责制,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同时完善监督,加大对违纪、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有投诉必调查、有问题必整改、有违法违纪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