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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打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四零”高品质服务

来源: 匿名浏览量:发表时间:2017-08-03 10:23 作者: 区财政局

 

为扎实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能,相山区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突破点,努力打造“四零”高品质服务。截止8月2日,相山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5件,为目标任务的79.4%,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共计900余人次。

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诿。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于当场申请法律援助的,只要符合受案范围,一律当场受理;对于影响大、涉及范围广的案件,第一时间指派律师,并跟踪案件进程;对于腿脚不方便的群众还可通过电话预约,由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同时,确保“12348”热线畅通使用和功能稳定,全力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

二是服务方式零距离。建立接待咨询、专线咨询、网络咨询等综合服务平台,把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作为重点援助服务对象。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的服务功能,探索建立流动工作站,使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充分体现便民服务。把法律援助的接待窗口搬到居民的家门口,零距离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面对面地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

三是服务质量零差评。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等手段,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和诉求。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审批、指派;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及时掌握法律援助案件进程。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估体系,严格办案程序,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向当事人发放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四是服务结果零投诉。对已办结的法援案件受援人,采取上门了解和电话回访方式进行抽样回访,重点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督查及受援人的回访工作。畅通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办案机构之间的情况反馈渠道,了解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受援人对案件的满意度,以及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全程跟踪服务,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有效、有质开展。